2008年8月29日星期五

【转贴】请大家为我私人奉献?

请大家为我私人奉献?
过去,我一直不愿意对这样的行为表示公开的意见。
但因最近oursweb已经有越来越多事例出来,而且开始有人认为不奉献者就是没有爱心,表示已经有不少信徒缺乏这方面的正确观念了。
因此,在参考资料极为有限的情形下,我在参阅大量圣经经文之后,写出这篇文章。

我不敢说自己对这部分的观念一定正确、一定合乎圣经,
但至少,我已经很努力尽可能依圣经来整理出这部分观念。
然而,圣经那么厚、经文那么多,难免有疏漏之处。
万一有兄姐发现有其他经文表示我的观念有误,欢迎提出指正。


关於奉献,基本上,可分成两部分:
奉献者,与接受奉献者。
关於奉献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,我们也都该是个奉献者,所以这不是今天要来思考的重点。
我们要来思考的,是另一个领域…………接受奉献者。
另外,奉献也可依奉献者主动被动分成两类:
奉献者主动发现需求,奉献者被动听到被奉献者提出的需求。
奉献者主动发现有人需要被奉献,这也没有什么争议。
所以今天我们要来思考的,是另一个角度…………被奉献者主动提出需求,奉献者是被动听到。


谁有资格要求别人奉献?
谁有资格呼吁别人奉献?
个人有资格要求别人为自己奉献吗?
什么情形可以?什么情形不宜?
圣经如何教导?
这些部分,很不幸的,我们很难找到文章、讲道、书籍的教导。
但因为确实遇到这样的状况,而我们坚信圣经就是上帝的话,关於生命与虔敬的奥秘,都已经被纪录在圣经里了,所以,我们遇到事情时,就必须回到圣经来找答案,或是寻求认识上帝的心意。


因为这种私人奉献的问题很复杂,所以我们要小心来厘清一些部分。
我用一些实例来做一些说明与澄清。


1. 例一:
教会里有人有需求,但他并没主动请别人为他奉献,而是信徒主动自愿为他奉献。
说明:
这部分,没有什么问题。
因为主动者是奉献者,那位接受奉献的人,并没主动提出要求。
当然,有人愿意主动为这人奉献,不表示这人就必须接受这笔奉献。
但是,主动奉献的人,与被动接受的人,都没有什么问题。
所以,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重点。


2. 例二:
有人发现教会有信徒有需求,所以帮他们出来呼吁奉献,但那些信徒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。
说明:
这部分,开始有一些争议。
但争议还不大。
而且,通常也还算是合理合情合圣经。


3. 例三:
信徒自己主动要求别人为他们奉献。
说明:
这部分,就是我们今天要来思考的主要状况。


看过以上的例子,做出一些区别之后,
我们还要来区别一些更深入的信仰上的领域。


1. 奉献?借钱?乞丐?
我们用很粗俗的话来思考:
奉献,就是不用还的;
借钱,是要还的;
乞丐,是不用还的。
奉献,是神圣的;
当乞丐要人给钱,是比较不好的。
所以我们要谨慎使用『奉献』这名号,也要小心分辨其内容实质。
实为乞丐,或近似乞丐,但假借奉献之名,是万万不行的。


2. 为圣工?为私人?
为圣工需求而要求奉献,没有什么问题;
但为私人需求而要求奉献?


3. 为教会、机构这类团体?为个人?
通常,为教会或机构这类团体而呼吁奉献,多半没什么问题(但当然还要考虑其内容);
但是,为个人而要求奉献?


4. 神职人员?非神职人员?
神职人员有权要求信徒为他们福音养生而奉献,这没有问题。
『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?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? 主也是这样命定,叫传福音的靠著福音养生』(林前9:13-14)
『在道理上受教的,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』(加6:6)
但是,非神职人员也有权要求别人为他们私人奉献吗?
另一方面,虽神职人员虽有权要求别人为其福音养生而奉献,但神职人员有权要求信徒为他们非福音养生的私人事情而奉献吗?


5. 被动发现?主动要求?
这部分,在我们一开始的三个例子里,就已经提过。
但因为这很重要,所以再提醒一次,以便大家进行思考。
有需要的人,被人发现,而发现者主动为他奉献,这通常没什么问题;
但有需要的人主动要求别人为他奉献?


我们来整理出一定可以的。这部分经文太多了,就不提了。
1. 为圣工而要求大家奉献,是可以的。
2. 当教会与机构,进行圣工时,要求奉献,是可以的。
3. 当神职人员靠福音养生时,当事人要求大家为他的福音养生而要求奉献,是可以的。


当一个人,不是神职人员,也不是为了圣工,而是为了个人私人,很不幸的,
我在圣经里,找不到任何可以主动要求别人为他奉献的依据。
请注意,请大家『奉献』,和请大家『捐款』,这有相当大的差距。
我们尽量不要滥用『奉献』这名词神圣的名号。
当然,经济上发生困难的,在社会上,是常有的事,为此而捐款也很常见。
但容我提醒:
当事人『自己主动』要求大家捐款,和当事人『被报导』需要被捐助,这也有很大的差别。
同时,『请大家帮助我』,和『请大家为我奉献』,这也有天壤之别。
名词使用时,宁可多用不冒犯神圣的『奉献』名号的『帮助』,也不要轻率使用『奉献』,更不要恣意使用圣经中鼓励奉献的经文来要求别人为我奉献。
因为,『帮助』这名词,可不是天经地义,也没有任何强烈的强制性或要求性;
而『奉献』这名词,是具有强烈强制性和要求性的。


当一个个人有金钱或物质上的需求时,他可以采行的方式如下:
一、 工作
这部分经文太多了,也没有什么争议,
圣经也不断提醒,要大家辛勤,不可懒惰。
所以经文我只提出一段值得省思的…………不做工,就不能吃饭。
『弟兄们,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,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,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,就当远离他。你们自己原知道应当怎样效法我们。因为我们在你们中间,未尝不按规矩而行,也未尝白吃人的饭,倒是辛苦劳碌,昼夜做工,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。这并不是因我们没有权柄,乃是要给你们作榜样,叫你们效法我们。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,曾吩咐你们说,若有人不肯做工,就不可吃饭。因我们听说,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,甚么工都不做,反倒专管闲事。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、劝戒这样的人,要安静做工,吃自己的饭』(帖后3:6-12)


事实上,当一个人主动要求大家为他奉献时,我们要看看他工作的部分。
1.是真的很认真工作了吗?
即使失业,是很认真找工作了吗?
很多人根本就不认真找工作,只会每天怨天尤人。
有时即使找到工作,也东嫌西嫌,嫌薪水少、离家远、事情多、老板差、同事不好、、、。
一个缺钱的人,对工作还挑三减四、这不做那不做,然后要求大家为他生活奉献,合理吗?
帮助懒惰者、养成懒惰者,合圣经吗?


2.个人生活开销合理吗?
很多要求奉献者,明明收入已经不佳,还将钱花到不该花的地方去,
这样要求大家奉献,合圣经吗?


3.认真存钱了吗?
圣经也教导我们要储蓄、为未来的规划而预备。
但是,很多人却似乎不在乎先工作存钱,就直接大胆要求大家为他某些需求而奉献,这样合圣经吗?


4. 无工作能力者
事实上,在无工作或失业者里,有一些,是无工作能力者,特别是精神病患。
这些人,是精神耗弱,或是心神丧失。
这是个人、家庭、社会的不幸。
这些人,在工作机会中,是弱势者,他们确实很难找到工作。
请大家特别留意,面对一个行为能力不佳的人,我们不能用一般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们;但相对的,他们也无法享有一般人能享有的待遇。
问题在这里:
当这些人主动要求别人为他们奉献时,我们竟然就信以为真?
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,他有能力上网请求大家为他奉献,这表示他有电脑,或是有钱上网。
请问,这些钱哪里来的?
另一方面,一个成人精神病患能做出奉献要求,这表示他经过数十年的生活,经济上至少没有饿死。
请问,谁在养他?
我们对精神病患的各种言语,不能用一般标准来看待,
所以,他们有言词的攻击时,我们要体谅;
但同样的,他们说自己有多可怜、自己经济多不好、多需要奉献时,我们也不能用一般标准来看待。
对精神病患的各种叙述与言词,轻率就相信,是非常不智的行为。
『不智』,绝非圣经的教导。
圣经不断要求我们要做的,是做个智慧人。


二、 借贷与寻求社会援助资源
这也是社会上正常的筹钱模式。
正当的借贷的方式有很多种,可以向银行借、向亲友借,当然,有时候必须有抵押品。
除了借贷,还有各种社会福利管道可以提供援助。
当一个人主动要求大家为他个人需求奉献时,他努力找过资源了吗?努力找过正当的借钱管道了吗?
在过去,为了留学,很多人家里是要卖土地、全家一起努力工作存钱,然后供应一人出国念书的。
然而,只因我们是基督徒,我们就不需家里出手(因为家里没钱?)、不需努力寻找资源、不需努力找借钱的资源,就可以公然光明正大请大家为我奉献?
借钱,是要还的。
要求奉献,是不用还的。
难道,我们好像乞丐?然后套上圣经神圣包装的宗教术语来美化乞丐的行为?


关於借贷,我还要提醒:
当一个人都已经四处借贷无门时,有时,真的要稍微对此人提高警觉了。
会不会因为他是精神病患,所以人家根本不肯借钱给他?
会不会因为他信用不好,所以人家不借钱给他?
会不会因为他人际关系有问题,所以找不到人借?
还有太多太多的原因了。


请记住,私人原因『借钱』是可以的,是有圣经依据的,但『主动要求奉献』是没有明确圣经依据的。
也请记住,借钱是要还的,奉献是不用还的。
不想去借钱还钱,而想要求奉献不用还钱,是严重错误的行为。
也就是说,可以尝试找基督徒借钱,但对方并没有非借给你不可的义务。
同时,借了就一定要还,不能借而不还,然后美其名叫奉献。
没先尝试向基督徒借钱,就直接诉诸公开请大家为自己奉献,是非常不当的。



在基督徒之间,因为生活经济上的问题(不是商业行为)而发生借贷关系时,圣经的原则是:
1. 不可取利。
2. 要视能力,尽量帮助借款人。
3. 取担保品时,要尽量从宽。
但是,以上三点,都不是借贷者有权利对出借者的要求,而是出借者自己的决定。
换言之,向基督徒借钱,然后用这些经文要求对方不可取利,又是另一种错误的行为。


一些参考经文如下:
『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,手中缺乏,你就要帮补他,使他与你同住,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。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;只要敬畏你的神,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。你借钱给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粮给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』(利25:35-37)


『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,无论那一座城里,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,你不可忍著心、揝著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。总要向他松开手,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,补他的不足』(申15:7-8)


『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,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』(申23:20)


『你借给邻舍,不拘是甚么,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。要站在外面,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。他若是穷人,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。日落的时候,总要把当头还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盖著睡觉,他就为你祝福;这在耶和华―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』(申24:10-13)


三、 乞丐
当基督徒之后,是否就不可能当乞丐?
当然不是!
路加福音里拉撒路就是到死都是可怜的乞丐。
但问题是,当乞丐的原因充分合理吗?
如果你是生在印度贱民阶级,如果你是像电影『萤火虫之墓』里战后丧失父母贫苦无依的兄妹,或是大饥荒时代,那当乞丐,甚至饿死,都情有可原。
然而,当身处一般正常国家、身体有手有脚,当乞丐,是非常可疑的,也绝对不合圣经的。
在这种情形下,上帝悦纳我们当个四处向人要钱的人吗?
上帝喜悦我们大胆用『奉献』这种神圣的名号,来包装乞丐的心态吗?
支持这样的行为,甚至鼓励这样的行为,合圣经吗?


圣经当然提到很多我们要有爱心、要济助穷人的经文。
但圣经也大量提到要有智慧、不可懒惰、不在别人的恶行上有分的经文。
在这里,我们要来看一些经文。
我也必须说,很不幸的,这些经文,也没有办法支持那种『主动要求别人为我奉献』的行为。
1. 『怜悯贫穷的,就是借给耶和华;他的善行,耶和华必偿还』(箴19:17)
『周济贫穷的,不致缺乏;佯为不见的,必多受咒诅』(箴28:27)
『圣徒缺乏要帮补』(罗12:13)
这些经文,都是针对奉献者而言,要奉献者有爱心,但可不是说自己就可以要求别人来为我奉献。


2.『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,不可推辞,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。你那里若有现成的,不可对邻舍说:去吧,明天再来,我必给你』(箴3:27-28)
请注意这里提到『应得的人』。
坦白说,很多主动要求奉献者,一点都不是应得的人。
事实上,我必须强调,圣经不断强调要帮助穷人,但绝对不是假穷人,而是真穷人。
如何分辨真假,就要有智慧。
常常说自己很穷的,常是假穷人;
反而真穷人,反而常很有骨气绝口不提自己的穷。


3. 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,赤身露体,又缺了日用的饮食;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:「平平安安的去吧!愿你们穿得暖,吃得饱」;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,这有甚么益处呢?』(雅2:15-16)
这段经文,是我到目前为止,似乎暗示在生活发生严重困境时,信徒可以主动请人奉献的经文。
但是,这也仅止於暗示,因为这段经文,主要还是针对奉献者,而非针对要求奉献者。
另外,请记住这里所讲的『赤身露体,又缺了日用的饮食』,这是一种基本生活经济严重陷入困境的情形,也绝对是真正的穷困,或是生活发生急难的状况。
事实上,如果信徒真的生活发生困境,我们极力帮助这些人,不仅是必须,也是应该。
但一样的提醒:真的是发生困境的吗?


另外一个很重要的,是流程顺序、优先顺序的问题。
前面已经提过,是否已经找过各种正常管道寻求协助?还是大胆直接进入教会奉献体系?甚至更大胆跳过自己教会,直接寻求更广泛的奉献体系?
下面这段经文,也可以给我们一些省思…………家属的责任和教会的责任
『若寡妇有儿女,或有孙子孙女,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著行孝,报答亲恩,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。那独居无靠、真为寡妇的,是仰赖神,昼夜不住的祈求祷告』(提前5:4-5)
『人若不看顾亲属,就是背了真道,比不信的人还不好,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,更是如此』(提前5:8)
『信主的妇女,若家中有寡妇,自己就当救济她们,不可累著教会,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』(提前5:16)
这些经文,提醒我们:
1. 要先叫家人去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。
2. 教会要救助真无家庭援助的人。
3. 个人经济问题寻求援助的顺序是:先是自家人,再来是自己教会,再来才是其他更广的基督徒管道。
类似的,我们还可以继续推下去:
寻求过自己教会协助了吗?
跳过自己教会,或是还没有寻求过自己教会协助,就公然来网路上要求众信徒为个人奉献,正确吗?
反过来说,如果这人已经寻求过自己教会援助,而教会拒绝时,或许教会有问题,但是,是否更有可能的是,当事人的教会已经拒绝为这人行为背书了?


以下,我们要来看一些实例。这些例子,都是实际上曾被公开在网路上的例子。


例一、请大家为我去读神学院而奉献
分析:
要读神学院,家里没钱,可以先去工作赚钱存钱,存够了再去念,还可以半工半读,也可以向银行借钱、、、。
事实上,一般人在社会上读书,不就是这样准备的吗?
为什么要去读神学院,就敢光明正大要求大家为他奉献?
读神学院的人,岂不是更该为主卖命吃苦,为何反而敢要求比社会上的人念书还轻松的奉献要求?
请记住,这些人可还没达到圣经『为福音养生』的标准,而只是准备进入而已。
所以,这些人还没有资格用福音养生的经文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。
另外,用『从事圣工』的理由,也还不充分,因为现在也还没真正进入圣工。
一个自己都不先认真努力的人,轻易就敢伸手向人要钱的人,未来能当个好神职人员?我个人倒是很担心。
关於这点,身为神学院院长的唐崇荣牧师,就曾严厉谴责过这种要读神学院就先要求大家为他奉献的现象。
换言之,这可不是身为平信徒的我个人的感受,而是连身为牧师、身为神学院院长都看不下去的严重错误现象了。
另一个类似例子的理由,则是『因为身体不好,无法赚钱,所以需要大家奉献金钱让我能去读神学院』。
问题是,如果身体不好不能赚钱,那么,未来身体能负荷当神职人员吗?


例二、请大家为我念书而奉献(非神学院)
分析:
要出国念书、要读大学,前面我已经提过,有很多方式准备经费。
如果已经在工作,而经费不足,就该继续工作存钱,或是贷款借钱。
这是一般社会的常情。
为什么这种非关圣工、又非神职人员,只因为是基督徒,就可以公然要求大家为他这些需求奉献?圣经依据在哪里?
社会上的人都要那么努力辛苦的存钱预备,基督徒竟然可以比一般不信者还不如?
我们若以为只要当基督徒就可以这样要求,或是支持这种错误行为,那合圣经吗?


例三、为我要学习某技能而奉献,以便我以后从事圣工
分析:
同例一的分析。


例四、为我个人经济而奉献
分析:
是否认真工作了?
是否认真找工作了?
生活开销是不是太大?
金钱使用是否不当?
是否真的生活困难?
是否真的找过各种援助管道、借贷管道?
其实,经过分析,那些主动要求别人奉献的人,很少能通过检验的。
另外,我也敢讲,那些宣称自己经济困难,但要求奉献的金额,每月生活费需求越高的,越值得存疑。


例五、我是神职人员,但要出国念书,但不是念神学院。或是我是神职人员,但我有某种需求,但与圣工无关。
分析:
神职人员有权利要求信徒为其『福音养生』而奉献,
但很不幸的,神职人员这权柄,不是无限制可以放大使用的。
神职人员要去旅游,是不能主动要求奉献,或是主动要求教会资助的。(除非教会或信徒主动)
这是属於私领域,非关圣工,也不是为福音养生。
同样的,神职人员出国念神学院,若是教会同意,那要求奉献倒无妨。
但神职人员自己,或是家属,要出国念书,又非念神学相关,那就属於私领域,非关圣工,也不是靠福音养生,就必须自己筹钱,不应请求奉献。


例六、请大家为我奉献,让我有钱买属灵书籍
分析:
要阅读属灵书籍,有很多管道。而且常常是免费,或是很低廉的费用。
图书馆、教会、网路。
既然没钱,为什么不使用这些现成费用低廉的管道来阅读属灵书籍?
事实上,不仅是这例子,其他例子也一样,很多主动要求奉献者,常常没有优先选择更低廉的方法,就直接诉诸奉献呼吁。
这是非常不妥的行为,严重侮辱『奉献』这种神圣尊贵的名号。


终於大致写完一些重点,也作了一些实例分析。
最后,我必须说,
1.『奉献』这名号与行为,是非常神圣的。不得轻率使用,更不得轻率使用在自己身上。连保罗靠福音养生,都不敢轻率使用来要求别人为他奉献,我们岂可如此大胆,轻率用在自己身上?
2.非关圣工、非靠福音养生,而是为个人私人需求而主动要求大家奉献,是大有问题的行为,没有明确圣经依据。
3.真有需要时,请使用『请帮助我』,来取代『请为我奉献』,以免亵渎奉献的神圣性。
4.本文的重点,是在针对这种『请人为我私人奉献』的行为作探讨,而非针对奉献者。


盼望这样的分享,能提供大家一些思考的方向。
更盼望这样的文章,能提供大家一些正确的态度,也能遏止错误行为的蔓延。
其实,信徒这种公然请大家为我私人奉献的情形给不信者看到时,他们这些不信者,心中作何感想?
是认为美好见证的多,还是认为基督徒无耻的多?
盼望我们都不是做出羞辱主名行为的人。


小小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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